老公的刚回国的小青梅自称是穿书女,掌握了所有剧情。 和他结婚三年我最终换来了一纸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。 饭局上,他其中一个好兄弟起哄: “离了好!没了碍事的人我们四兄弟就能称霸这本书了。” 我没有哭闹,利落地签了字。 同时,打开弹幕开始编辑群发: 【男主机会这不是来了吗?得女主者得天下啊。】 【这次要是抓不住机会,我都替男主急,好不容易离的啊。】 【女主的傻缺前夫还以为他们捧着的小青梅是女主,殊不知这穿书女就是个工具人哈哈。】 正准备举杯庆祝的三个男人,动作整齐划一地僵住了。 就在这时,我反手又给陆明非发了条专属弹幕。、 【男主是不是蠢,防火防盗防兄弟啊!】 他们却异口同声的说了句。 “等等!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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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彻开车带着我在黑夜里飞奔。
我缩在他宽大的衣服里,歪头看着窗外倒退的灯火,一言不发。
沈彻时不时从后视镜里偷瞄我。
我那张惨白的小脸,那股子倔劲儿,简直往他心尖上戳。
就在这时,我又发了一条弹幕,只有沈彻能瞧见。
【沈彻其实人真不错,他从没像别人那样真伤过女主。其实女主一直记着呢,那次下大雨,只有沈彻给她递过一把伞。】
沈彻猛地踩了一脚死刹车。
惯性带着我往前一栽,又被安全带拽了回来。
“怎么了?”
我惊魂未定地看着他。
沈彻转过脸,眼睛亮得惊人,盯着我不放:
“姜雯,你......你还记得我有把伞落你那了吗?”
那是两年前的旧事了。
那天陆明非为了去国外陪苏以菱过生日,把我一个人扔在郊外别墅。
外头下着暴雨,我烧得迷迷糊糊想去买药,却怎么也打不到车。
沈彻路过,随手甩给我一把伞,连正眼都没瞧我,只丢下一句:
“别淋死了,晦气。”
我当然记着。
毕竟,这狗东西给我的是把漏洞的破伞。
我低下头,声音颤巍巍的:
“记得的沈少,我一直保存的很好,如果你想要回去......”
沈彻的喘气声一下子变粗了。
她记着!她心里果然有我!
弹幕没骗人!
“别叫我沈少。”
沈彻嗓音沙哑,透着一股子压不住的狂热。
“叫我沈彻,或者......叫我阿彻。”
我抬起头,眼里含着泪花,直勾勾地望着他,像只受惊的小鹿。
“沈......沈彻。”
沈彻只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,有什么东西炸开了。
完了。
这一刻,他百分之百确定。
这他妈是爱情!
要不是陆明非那个睁眼瞎,他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才是书里真正的男主!
瞧着沈彻这副自我攻略的傻样,我心里冷笑。
很好。
第一条鱼,进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