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李婶!你那是切葱花还是葱段?切的快比你手指头都长了!”
一声暴喝,把正在案板前磨洋工的李婶吓得一哆嗦,手里的菜刀差点切了手。
李婶是村里的长舌妇,平时最看不上赵铮。
刚才她还在跟旁边人嘀咕,等着看这酒蒙子的笑话。
此时被吼了一嗓子,脸上挂不住了,把刀往案板上一摔:
“赵铮!你叫唤啥?我给帮忙快二十年了,切个葱花还要你教?你个连媳妇都跑了的......”
“不想干就滚蛋!”
赵铮根本没给她把话说完的机会。他几步跨过来,一把夺过李婶手里的菜刀。
甚至都没看案板,手腕一抖,开始切葱花。
不到十秒钟,那一捆大葱就变成了均匀的葱花。
赵铮把刀往案板上一剁,刀身嗡嗡直响。他冷冷地盯着李婶:
“这是办席,不是你家炕头嚼舌根!我没空听你废话。要么按我的规矩来,要么现在就出门左转,回家抱孩子去!别在这占着茅坑不拉屎!”
李婶看着那堆像机器切出来的葱花,张了张嘴,那句骂人的话硬是咽了回去。
行家一出手,便知有没有。
这刀工,比跑路的刘胖子强了不止一个档次!
前世的赵铮可是村里的大席厨师,只不过后来的媳妇跑了,心思也在做菜上了。
整个后厨瞬间安静了。
原本还想看热闹、等着起哄的几个帮厨妇女,一个个赶紧低下了头,切菜的切菜,洗碗的洗碗,谁也不敢再触这个疯子的霉头。
“都给我听好了!”
赵铮环视一圈:
“今儿这席要是砸了,我没脸,你们也别想拿走一分!想拿喜烟喜糖回去哄孩子,就都给我把皮绷紧了!”
整顿完这帮磨洋工的,赵铮转身走向那口冒着青烟的大铁锅。
真正的难题来了。
他用勺子舀起一点锅里的油,凑到鼻子前闻了闻,眉头瞬间拧成了疙瘩。
棉籽油。
这年头农村办席为了省钱,常混用这种油。这油便宜,但有一股子难以去除的土腥味和涩味,也就是俗称的生味儿。
要是直接炸东西,炸出来的鱼发苦,丸子发黑。
“王支书。”
赵铮回头喊道,“给我拿二斤大葱,半斤姜,一把花椒大料,再来半斤香菜根!”
正心疼钱的王长贵一听,立马炸毛了:
“啥?赵铮你疯了?那些佐料多贵你知道不?还二斤大葱?刘胖子做席也没放这么多啊!你是不是想偷我的菜?”
“刘胖子做席是糊弄你,我是在让你儿子今天能顺利娶媳妇儿!”
赵铮把那勺发黑的棉籽油倒回锅里,指着油锅说道:
“这棉籽油没炼过,生味儿太重。你要是舍不得这点佐料,一会儿炸出来的丸子就是一股子棉裤裆味儿。到时候客人把桌子掀了,你别赖我!”
“你......”
王长贵气得直哆嗦,但看着赵铮那笃定的眼神,他又不敢赌。
“给他!都给他!我看他能做出花来!”
佐料很快拿来了。
赵铮没废话。他先是用大火把油温烧到七成热,直到油面开始冒起微微的青烟。
然后,他把切好的大葱段、姜片、洋葱块、香菜根,一股脑地倒进了油锅里。
“滋啦!”
油锅瞬间沸腾,巨大的爆裂声吓得王长贵往后一缩。
赵铮却稳如泰山。
他手持大马勺,在滚油中从容地搅动。
随着水分被炸干,那些佐料逐渐变得焦黄。
神奇的事情发生了,原本那股刺鼻的棉籽油腥味,竟然在高温和香料的激发下,迅速消散。
取而代之的,是一股极其浓郁的复合焦葱香味!
这股香味顺着大棚的缝隙飘了出去,甚至盖过了外面的鞭炮火药味。
原本坐在院子里敲着碗筷骂娘的宾客们,鼻子突然抽动了几下。
“哎?啥味儿啊?咋这么香?”
“是葱油味!这味道绝了!比国营饭店的味还香!”
听着外面的议论声从骂娘变成了咽口水,王长贵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了一点。
他看着赵铮的眼神变了,这酒蒙子,有点道行啊!
“油炼好了,开始炸丸子!”
赵铮把炸焦的佐料捞出来(这也是好东西,留着最后炖菜提味),眼神锁定了案板上那盆肉馅。
这是今天的压轴硬菜,四喜丸子。
但王长贵抠门,这盆肉馅里,肥肉占了七成,瘦肉只有三成,剩下的全是用来充数的淀粉。
这种馅料,粘性差,下锅容易散,炸出来就是一坨死面疙瘩,又油又腻。
“这肉也太肥了......”
李婶在旁边小声嘀咕,“这能团成个啥?”
赵铮没说话。
他抓起两个昨晚剩的冷馒头,搓成碎渣掺进肉馅里,馒头渣能吸油,还能增加蓬松感,比纯淀粉口感好得多。
接着,他打进去五个鸡蛋,撒上一把盐和五香粉。
然后,也是最关键的一步。
赵铮深吸一口气,那只粗大的手掌插进肉馅里,猛地抓起一大团肉泥,高高举起,然后重重地摔回盆里。
“啪!”
一声脆响,肉泥在盆底炸开。
“啪!啪!啪!”
赵铮就像跟这盆肉有仇一样,不知疲倦地重复着抓起、摔打的动作。
每一次摔打,都震得案板直颤。
这是上劲。
在没有强力搅拌机的年代,想要这种劣质肉馅不散、Q弹,全靠厨师这一把子力气硬生生摔打出来!
五十下,一百下......
原本松散的肉泥,在赵铮的暴力摔打下,渐渐变得有了胶质感,哪怕抓在手里倒过来,都不往下掉。
“神了......”
王长贵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。他见过做菜的,没见过这么打菜的。
“油温六成!下!”
赵铮左手抓起一团肉泥,虎口一挤,一个拳头大小、圆润光洁的丸子就成型了。
右手拿勺子一接,顺势滑入油锅。
“滋!”
丸子入锅,没有散,反而迅速定型,在金红色的热油里翻滚、膨胀。
不一会儿,几十个硕大的四喜丸子浮出了油面。
色泽红亮,个个浑圆,像是一颗颗巨大的红玛瑙。
赵铮捞出一个,也不怕烫,直接用手掰开,看了看里面。
热气腾腾,蜂窝状的结构完美锁住了肉汁。
虽然肉少粉多,但经过刚才的摔打和炼油的加持,一股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。
他随手把半个丸子递给旁边早就看直了眼的王长贵:
“尝尝?”
王长贵吞了口口水,顾不上烫,接过来咬了一大口。
外皮酥脆吸满了葱油香,内里松软爆汁,馒头渣吸饱了油脂变得像肉一样香,根本吃不出是淀粉多的便宜货!
“呜......呜!香!真香!”
王长贵烫得直吸溜嘴,却舍不得吐出来,竖起大拇指含糊不清地喊道:
“赵铮,你这手艺,神了!比刘胖子强一百倍!”
赵铮没笑。
他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,只是转身把剩下那半个丸子,不动声色地放在了灶台后面一个干净的小碗里,用盖子盖好。
那是给小雅留的。
有了这口带油水的肉,妹妹的命,算是保住了一半。
“别废话了。”
赵铮用毛巾擦了擦手,大马勺再次敲响锅沿,眼神凌厉地扫向全场:
“丸子出锅!倒计时五分钟,准备走菜!”
这一刻,那个烂醉如泥的酒鬼死了。
站在烟火里的,是这之后十里八乡当之无愧的大席掌勺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