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双洁1v1】赵珩年二九,辖区内最有野心、最有手段、最有前途、背景最硬、颜值最高的—— 黄金单身汉。 哦,人们总是这么说,往往会忽略他已经出国四年没回来的老婆。 顾攸是最骄纵,最不讲理,最没有良心(以上评价,来自赵珩本人)的女人,他知道送她出去怕是再也见不到了,但还是苦苦支撑这段婚姻,钱没少汇,特权没少给她用。 谁都没想到顾攸不仅回来了,还说要和赵珩好好过日子,还说什么要赵珩好好努力,赚钱给老婆花,让老婆享福...... 赵珩:说得好像之前不是这样。 随心所欲骄纵无人敢惹大美人顾攸vs老干部为老婆马首是瞻自我攻略赵珩 ps:结婚乃赵珩强取豪夺(夸张)但是赵珩只在这件事情上跟老婆硬气过。 纯九十年代官场文,夫妻并肩,合作共赢,前期家长里短,后期并肩登顶 【故事涉及某地回归,架空历史,女主事业(真实身份)于此有关,贯穿全文,保证遵纪守法三观正确】 不会添加别的元素,HE 他们是夫妻, 也是彼此唯一的同盟。
老城区改造,说到底绕不开钱。
一条街拆下来,补偿、安置、过渡,哪一项都要真金白银。账面上看是专项资金,实际落到执行层,时间差、口径差、节点差,全都是缝。只要有人肯灵活一点,钱就能在不同环节里转个圈,最后落进谁的口袋,说不清,也不好查。
新城区扩建是另一套逻辑。
地从哪儿来,批文怎么走,原本属于哪个单位、哪块系统,动之前要不要打个招呼,这些事,会上没人明说,却人人心里有数。有的单位地盘看着闲,其实早就被盯上了。有的项目名义上是配合发展,背后却是空手套白狼,巧设名目的事情多了去了。
指标往上写,进度往前压,下面的人自然会想办法把缺口补上。补得好,是能力;补不好,是背锅。
在这个过程中,总有人能顺手捞点好处。
项目顾问、配套服务、临时评估、协调费用,名目多得很,走的也不是明账,却足够体面。只要不贪得太过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大家都当没看见。
赵珩对此并不陌生。
他在体系里待得够久,早就知道哪些地方是活口,哪些环节最容易被人动手脚。
所以这顿饭,与其说是临时起意,不如说是互相试探。几个刚被点过名的人坐在一桌,嘴上聊着闲话,心里却都在掂量上午那几件事。
赵珩没工夫和这群老狐狸周旋,他心里记挂着另一件事。
饭一吃完,他就推着自行车出了门。冬天的风迎面吹来,冷得很实在,他却顾不上多想,只一路踩着踏板往家赶。
那套房子,是他和顾攸的婚房。
位置选得很好,离承宴市社科大学不远,去市中心也方便,闹中取静,窗外有树、有水,是承宴市里少见的好地段。当初买下来的时候,是因为顾攸要在这边读书,住得近些,总归省心。
只是世事向来不按人的打算走。
房子装修好没多久,他们前后住了也就半年。再后来,她拿到出国进修的机会,行李一收,人就走了。
他们住的那条路,叫书院路。
书院路从承晏市社科大学南门拐出来,一路向东,接着市中心的主干道。路不宽,干净平整,两旁种着成排的梧桐树,冬天枝干削瘦,风一吹,影子落在地上,安静得很。
小区就在书院路中段,叫文景花园。
这是九十年代才建起来的新式住宅区,和老城里的筒子楼、胡同完全不是一个路数。围合式布局,几栋六层的楼房错落排开,外墙刷着浅色,线条简单利落。楼与楼之间留了不小的间距,中间是草坪和石子路,还有几棵年纪不大的银杏树,秋天的时候,叶子一落就是一地金黄。
文景花园的外头,却是另一番景象。
书院路这一段,因为挨着社科大学,一到傍晚就热闹起来。路边摊一个挨一个摆开,有卖煎饼的,有推着小车卖热豆浆和油条的,白汽顺着风往上飘,香味压不住。学生三三两两围在摊前,年轻又有朝气。
沿街的铺面什么都有。
一家裁缝铺门口挂着几条改好的裤子,缝纫机哒哒响个不停,老板娘戴着老花镜,量尺搭在脖子上,见人进来就问一句“改衣服啊”。隔壁是旧书店,门口摆着几只木箱,里面是翻得起毛边的书,社会学、历史、文学混在一起,价钱写在纸片上,用红笔圈着。
街口还有卖磁带和报刊的摊子,最新一期的杂志刚铺开,学生围着翻,讨论得兴致勃勃。自行车在路边靠成一排,车铃声时不时响起,夹杂着人声,却并不吵闹。
赵珩骑车,已经养成习惯了。主要是顾攸晕车,她爱骑车。用她的话来说,就是努力感受自然的气息。
想到这,赵珩撇撇嘴,她还不够自由么?
进了家门,文妈已经把屋子收拾得妥妥当当。见他进来,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:“赵主任回来啦?晚上想吃点什么?”
文妈原本是在老宅那边的,自赵珩小时候起就照顾他,算得上半个家里人。后来他和顾攸结婚,担心自己照料不好她的饮食起居,索性把文妈请了过来,专门给顾攸做一日三餐,不,是一日两餐。
顾攸早上起不来,早饭常常直接并进午饭里。后来她走了,赵珩也没再讲究这些,觉得一个大男人在外头随便对付几口就行,便让文妈回了老宅。
他工作忙,忙起来顾不上吃饭,有一次工作出去应酬又喝到大出血。顾攸知道之后,专门传真去老宅,请文妈隔一天就给赵珩做一顿“营养餐”,而且必须监督赵珩一滴不落地吃完。
赵珩嘴上说着霸道,可是除了顾攸,谁都强迫不了他。
赵珩的母亲闵红同志知道此事,只翻了个不大不小的白眼:“我说破嘴皮子他都不听,人家一张传真他反倒服服帖帖。”
文妈在旁边忍着笑。
赵珩想了想,抬头对文妈说:“做个红烧肉吧。”
顾攸最爱吃这个。肥瘦相间,酱色收得浓一点,筷子一夹就化。以前她一到周末,总要点名要这一道,吃完还嫌不够,非要拌着汤汁多扒半碗饭。
电话里、信里、传真里,没少跟他抱怨那边的饭。什么冷沙拉、硬面包、没味道的肉,一句话总结就是“饭都难吃得要命”。赵珩每次听着,都觉得她幼稚地可爱,仿佛吃不到好吃的饭菜是天大的事情一样。
这会儿倒想起来了。
既然她跑到国外去,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儿,那他就吃点她吃不到的,解解馋,也算扯平。
“行。”文妈应得爽快,已经转身往厨房走,“那我给你多做点,炖软些。”
赵珩心情不错地点点头,想着一会打电话的时候跟她好好炫耀一番。
顾攸和赵珩每隔半个月通话一次,今天正好是他们约定的日子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