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到茶几前,拿起那块沈沈明澜口中“被我偷走”的百达翡丽。
沈沈明澜脸色一变。
“姐姐,你干什么?”
我把表在手里掂了掂,顺手揣进口袋。
“不干什么。带走啊。”
沈太太猛地站起来。
“你还要不要脸?刚签了协议,转头又拿表?”
我看着她。
“沈太太,协议上哪条写着我不能拿这块表了?”
我拍了拍口袋。
“这块表,可是沈沈明澜昨晚亲手塞进我包里的。”
我盯着沈沈明澜的眼睛。
“既然是她‘送’我的,那就是我的个人财产。”
“我现在拿走我的个人财产,有问题吗?”
沈沈明澜急了。
“那是我丢的!是你偷的!”
我笑了。
“你说是偷的,就是偷的?”
我掏出手机晃了晃。
“报警啊。让警察来查查指纹,顺便查查这块表的购买记录。”
我凑近沈沈明澜,压低声音。
“妹妹,这表,是个高仿吧?”
沈沈明澜的脸瞬间煞白。
“你胡说!”
“胡不胡说,鉴定科一验就知道。”
我站直身子,拍了拍手。
“行了,夜深了,我回房睡觉了。明天还有个连麦呢。”
我转身往楼梯走。
沈青山在背后冷冷开口。
“唐知微,我警告你。别在沈家耍你那些上不了台面的小聪明。”
我停下脚步。
没有回头。
“沈总,我也警告您一句。”
我语气轻松。
“从今天起,别惹我。不然我让你们全家上法治进行时。”
第二天一早,我是被一阵粗暴的敲门声吵醒的。
我住在三楼最里面的客房。
拉开门,门外站着个五十多岁的胖女人。
手里端着个不锈钢托盘。
“大小姐,醒了就吃早饭吧。”
她把托盘往我面前一递。
我扫了一眼。
一碗冷透了的白粥,配一小碟看着就发酸的咸菜。
我没接。
“你哪位?”
胖女人翻了个白眼。
“我是张妈,在沈家干了十几年了。太太吩咐,大小姐肠胃不好,得吃点清淡的。”
我靠在门框上。
“张妈是吧。”
我指了指那碗白粥。
“这粥上面都结出一层膜了。您这是打算让我吃标本呢?”
张妈脸色一沉。
“大小姐,在乡下有口热乎的吃就不错了。这里是沈家,不养挑食的闲人。”
我点点头。
“行。”
我转头走进房间,拿出手机。
直接打开某团外卖。
“米其林三星的早茶,虾饺、烧卖、鲍鱼粥,再来只烤乳鸽。”
我边点边念。
张妈站在门口冷笑。
“点呗。这片别墅区,保安不让外卖进。你点了也送不进来。”
我头都没抬。
“送餐地址写沈家大宅。备注写上......”
我手指翻飞。
“沈青山沈总私人订制,货到付款,让保安直接带进来。”
张妈愣住了。
“你疯了?先生最讨厌别人用他的名头!”
我提交订单,把手机揣回兜里。
“他讨不讨厌关我什么事。”
我看着张妈。
“我饿了,他不给我饭吃,那是他未尽到抚养义务。”
我走回门口。
“张妈,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,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。”
我冲她一笑。
“我这叫合法索要抚养费。”
张妈张口结舌,半天憋出一句。
“你就是个无赖!”
她端着托盘气呼呼地走了。
一个小时后,楼下大厅传来一阵喧闹。
我换好衣服下楼。
沈青山正站在客厅中央,脸色铁青。
保安局促地站在门口,手里提着几个精美的保温盒。
“沈总,这......上面写着您的名字,还要付三千八百块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