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婚七周年,我为妻子许明棠写了一部电影。 男主陪她住地下室、跑剧组,替她扛过全网抵制,又在她封后那晚坐在最后一排鼓掌。 那是我陪她走过的七年。 可发布会上,她却当众宣布让初恋周既明出演男主。 于是他戴我的婚戒,站在本属于我的位置,演着我的人生。 我质问许明棠,她却不耐烦地将我甩开: “一个角色、一枚戒指而已,和我过日子的不还是你?” 后来,周既明住进我们的婚房,把门锁密码改成他的生日, 还拿我写给许明棠的情书营销他们初恋重逢。 我一次次要求他离开,许明棠却说我小题大做。 直到一次火灾意外,我冒死救出她,右手被玻璃扎穿,几乎残废。 她却推开满手是血的我,带着呛了几口烟的周既明离开。 明明我才是陪她走过七年的人,如今却像个见证他们爱情故事的局外人。 原来有些位置,不是拥有名分就不会被取代。 我忽然就不想再争了。
刚上大学,妈妈说怕我乱花钱。 所以我用的每一笔钱都要写五千字的申请书。 就连在外买一瓶矿泉水,都必须写明前因后果。 可我发给她后,却被驳回了 “谁让你自己不带水出去,这次就当长记性了!养成奢侈的习惯以后怎么活!” “还有别总出去玩,只会浪费钱!” 我默默记下,从此再不敢多要一份钱。 直到军训,学校要求,必须要交85块的服装费, 我熬了个通宵,写完了她要求的申请书、准备好了相关的证明材料。 可这次我等了三天,妈妈还是没有批准, 她说: “才给你弟弟买了钢琴,我现在没钱。而且什么衣服要85?是你编的吧。” “不穿迷彩服又不会死人,这钱我不出!” 我苦笑着接受,再也没找她要过一分钱。 然后转头毫不犹豫,坐上了陌生男人的迈巴赫。 我妈知道后却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