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追了程砚清整整七年。 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,从校服追到婚纱。 他嫌我吵,我就学着安静。 他不爱甜食,我就戒掉了所有零食。 他说事业重要,我就替他挡住了应酬场上所有的酒。 所有人都说,程砚清这块铁板,是被我焐热的。 他终于肯向我求婚那天,我觉得自己赢了全世界。 可帮他收拾书房的那个下午,我在抽屉最深处,翻到了一枚鸽血红宝石戒指。 戒圈内壁上刻着两个字。 不是我的名字。 那一刻我才明白,程砚清从来没有被我焐热。 他只是需要一个人,替他扛住该扛的一切。 至于爱,他早就给了别人。 这个故事不会有男人幡然悔悟跪下来求我回头的桥段。 只有一个追了七年的姑娘,终于在第七年的尽头,学会了转身。
他换了拖鞋走过来,低头亲了一下我额头,动作熟练得像完成一项日常打卡。
“吃了吗?“
“嗯。“
我看着他松领带的背影,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的恶心。
不是恶心他。
是恶心自己。
追了七年,连他抽屉里藏着什么,都不知道。
“砚清。“
“嗯?“
“纪清漪最近还好吗?“
他换衣服的动作顿了一秒。
仅仅一秒。
“挺好的。怎么突然问她?“
“上次年会她好像瘦了很多,想着约她吃顿饭。“
他笑了一下:“不用了。她不太爱社交,你约她也是为难她。“
为难她。
他用的词是“为难她“。
不是“她不一定有空“,也不是“你们不太熟“。
是怕我的主动,会让她不舒服。
这种不动声色的保护,比什么都扎心。
第二天一早,我给许婉打了电话。
她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,在猎头公司做高管,人脉极广。
“你确定?“她听完愣了五秒,“那枚戒指刻的是纪清漪的名字?“
“天然鸽血红,定制铂金,八十万以上。“
她沉默了一会儿,声音低下去:“吟吟,有没有一种可能——他向你求婚之前,先被纪清漪拒绝了?“
我握着手机的手指收紧了一下。
“这个我会查。“
“可你——“
“许婉。“我打断她,“我追了他七年,够久了。他如果骗了我,我至少要知道,自己到底蠢了多久。“
电话挂掉的那一刻,窗外阳光很好。
我站在落地窗前,看着手上那枚六万八的戒指,忽然笑了一下。
高仿的深情,原来也有性价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