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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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要结婚了,

七月十九号。

他查的“黄历”,定的“好日子”。

我无意间翻开他的旧手机,

日历上,每年的这一天都写着三个字:“幼晴生日”。

今年的多了一行:“婚礼”。

我拼命抑制住心慌,指尖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角。

他娶我,

选在她的生日。

对于我的质问,他辩解道:“这不冲突,你是未婚妻,她对我很重要。”

我没哭,

我摘下戒指,收好行李。

原来真正的心死,是悄无声息的。

......

她来家里第五天,我从美术馆出差回来,发现自己喝水的杯子被换了位置。

那只白色马克杯是顾淮之送我的第一件礼物。

杯柄朝右——我习惯右手拿,

我用了三年。

可那天晚上我走进厨房,杯子在沥水架上,杯柄朝左。

我把它转回来。

有人用了我的杯子。

第二天早上,又朝左了。

第三天。

第四天。

每次都是朝左。

我去找顾淮之说这件事。

他正在书房改图纸,头都没抬。

“一个杯子而已,你至于吗。你不必这么小气。”

一个杯子而已,我确实也没有其他的证据。

那一刻我忽然明白。

我不是在跟另一个女人争一只杯子。

我是在跟他说“这是我的”,而他的回答是——“你不必这么小气。”

林幼晴是顾淮之大学的学妹。

刚从英国回来,说在找房子,暂时没地方住。

他说让她在客房借住几天。

几天变成了一周。

一周变成了一个月。

她的拖鞋从酒店的一次性换成了棉的。

粉色的。兔子的。不是我的。

她来的第一天,玄关就多了一双新拖鞋。

而我的那双穿了两年,底磨平了,他从来没说过给我换。

她在冰箱里贴了便签:“幼晴的酸奶”“幼晴的水果”。

她在洗手台上放了自己的洗面奶、水乳、精华。一排。

我的东西被挤到了角落。

她穿我的睡衣——那件白色真丝的,我买了还没穿,吊牌剪在垃圾桶最上面。

她坐在我家沙发上,用我的杯子喝热牛奶。

杯柄朝左。

她说:“听眠姐,你家沙发好舒服。”

我说谢谢。

顾淮之从厨房探出头:“舒服你就多坐会儿。”

那是我的位置。

沙发靠左边扶手,因为左边有个地灯,看书光线好

。她坐下去的时候很自然。

像来过一百次。

顾淮之给她热牛奶。

顾淮之给她做饭。

顾淮之在周三晚上花三个小时做五菜一汤。

他从不给我下厨。

他说自己忙,说做饭浪费时间。

可林幼晴来了他就不忙了。

因为幼晴瘦了。

幼晴在英国吃不好。

幼晴需要补身体。

我坐在餐桌对面,夹了一筷子清蒸鲈鱼。

盐放多了。

我咽下去,没说话。

吃完饭我收拾碗筷。

林幼晴坐在沙发上,顾淮之给她削苹果。

削了皮,切成小块,插上牙签。

他从来没给我削过苹果。

他说削皮太麻烦。

但给她的苹果每一块都大小均匀。

摆在白色瓷盘里。

像日料店的果盘。

那天晚上我问他:“她什么时候找房子。”

“还不确定。她在找工作。”

“一直住我们家?”

他翻了一页图纸。

没抬头。

“她一个人住酒店不安全。等找到工作再说。”

我没再问了。

再问就是我小气。

再问就是我容不下人。

他那句“你至于吗”还搁在我嗓子眼里,像一根没咽下去的鱼刺。

周五晚上,我主动约他出去吃饭。

没叫林幼晴。

就我们俩。

那家西班牙餐厅是他求婚的地方。

我特意选的。

我以为换个环境,他能听进去我说的话。

点了菜。

他一直在回消息。

屏幕朝上。

我看见了头像——林幼晴的。

“顾淮之,今天这一顿饭,你能不回了吗。”

他抬头看了我一眼。

把手机翻过来扣在桌上。

那个动作我见过很多次。

我发现他每次跟林幼晴发消息,都这么扣。

像藏什么东西。

然后他说:“幼晴最近状态不好。她家人都在国外,她又没朋友。你别多想。”

三句话。

我们之间只剩下三句话的频率。

我放下叉子。

“吃饱了。”

我没吃饱。

但我不想坐在那里,看着未婚夫给另一个女人回消息。

邻桌来了一对情侣,男孩子一直在看女孩子的脸。

不是看手机。

不是看菜。

回家路上我一直在想。

去年我生日,他在外地盯项目。

我等了一整夜,蛋糕塌了一半。

他说“下周给你补”。

下周来了,他忘了。

可林幼晴说想吃西班牙海鲜饭,他下班就带她去了。

他从没忘记过她的事。

每次都说“幼晴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”。

那我呢?

是不是因为我一直很“容易”,从来不生病,从来不迷路,从来不需要他半夜来接,

所以我活该一个人吃蛋糕,一个人打车,一个人在展厅门口等他到天黑。

那晚睡前我还在想——他还是在乎我的。

他求婚了,戒指在我手上,婚礼场地定了,等林幼晴找到工作就好了,

婚礼办完就好了,那时候我还觉得能等得到。

我认识顾淮之那年二十五岁。

刚进美术馆做策展助理,他是开幕展的展厅设计师。

第一次见面在布展现场,

他站在梯子上调灯光,低头问我:“这个角度怎么样。”

我仰头看他,逆光,他眼睛很亮,

追我的时候,他每天都来美术馆等我下班。

冬天带热奶茶,夏天带冰咖啡,奶茶装在保温杯里,他说怕凉了。

有一次下暴雨,他把外套脱下来遮在我头上,自己淋得透湿。

我说你也遮一下,他说不用,你是女孩子,不能淋雨。

那件外套是深蓝色的,后来洗了很多次,领口磨白了,我一直留着。

在一起的第二年,他的设计事务所资金链断裂,

他把账上余额给我看,不到两万块,月底还要发工资。

我把工作三年的积蓄全打到他卡里,二十五万。

他说算借的,我说不用还。

他把我抱起来转了三圈,他说听眠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,

那时候他眼睛很亮,很亮。

第三年,他爸查出肺癌,他在外地盯项目回不来,我请了两周假去陪床。

端水、喂药、擦身、倒尿盆。

同病房的阿姨说:“你女儿真孝顺。”

他爸说:“不是女儿,是儿媳妇。”

他爸拉着我的手说:“听眠啊,淮之这辈子遇到你,是他修来的福气。”

他赶到医院那天晚上,

我给他削了个苹果。

他咬了一口。

手机响了。

林幼晴。

他站起来就往外走。

苹果放在床头柜上,咬了一半。

氧化了。

黄了。

我把它扔进垃圾桶。

他回来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。

我靠在陪护椅上睡着了。

没叫醒我。

没给我披件衣服。

只是坐在床边发了一条消息。

发完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桌上。

那个动作,后来我见过很多次。

又是林幼晴的事。

他的动作像藏脏东西。

那时候我不懂。

我以为他只是习惯性地尊重隐私。

后来我才明白——他扣手机不是尊重。

是怕我看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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