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爱四年,我身边始终有个"恋爱军师"叫闻景寻。 闻景寻教我挑盛星挽喜欢的礼物,教我说什么话能让她心动。 甚至连她生日那天的惊喜流程,都是他一步步替我安排的。 我不知道盛星挽爱吃什么,闻景寻发来一家店的定位,附一句: "点招牌肥牛锅,她能吃两碗饭。" 我不知道送她什么,闻景寻甩来一个链接: "买这双高跟鞋,她收藏很久了,收到一定感动。" 我问闻景寻怎么比我还了解我女朋友。 他笑着说:"谁让你是恋爱白痴,有我在你才不会把她弄丢。" 我信了四年。 直到那天我胃疼得厉害,给盛星挽打电话,她说在加班。 我自己打车去了医院,挂号排队的时候刷到闻景寻的朋友圈。 一张厨房照片,灶台上煮着粥,配文是: 【陪这个笨蛋练习了一晚上,希望明天他能满意吧。】 评论区有人问:练习什么? 闻景寻回了三个字:求婚啊。 我愣在急诊大厅,翻出盛星挽上周给我发的那段深情告白。 逐字逐句,和闻景寻半个月前发的小作文一模一样。 她连爱我这件事,都是他手把手教的。 盛星挽爱上的那个人,从头到尾都是闻景寻。 我删掉闻景寻的联系方式,给盛星挽发了一条消息: "分手吧,这是四年里我唯一自己说的真心话。"
外面传来盛星挽刻意压低的声音。
"你别理他,他就是这几天闲出毛病了。"
"星挽,你别这么说川柏,他可能真的是误会我们了。要不我还是走吧。"
"走什么?生煎包还没吃完呢。他要闹就让他一个人在里面闹。"
我拿毛巾擦干脸上的水渍,拉开门走出去。
两人齐刷刷地看向我。
我没有理会他们,径直走到玄关,拿起我的包。
"你要去哪?"盛星挽皱起眉头,语气带着习惯性的指责。
"今天周末,你不在家打扫卫生,又往外跑什么?"
我换鞋的动作没停。
"约了江肆。"
听到这个名字,盛星挽眼底闪过一丝厌恶。
"又是那个江肆。你能不能少跟他混在一起?一天到晚不务正业,带得你心也野了。"
江肆是我的大学室友,自己开了一家独立工作室,活得很通透。
他从一开始就不喜欢盛星挽,更看不惯闻景寻。
"我的朋友,轮不到你来评价。"
我推开门,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。
咖啡馆里,江肆看着我苍白的脸色,把一杯热牛奶推到我面前。
"又是因为那对狗男女?"
我捧着温热的杯子,轻轻点了点头。
"昨晚我在医院输液,她在闻景寻家喝粥。"
江肆气得冷笑了一声。
"我早就说过,闻景寻那个男人不简单。打着‘军师’的旗号,把你当枪使,顺便给自己立个善解人意的人设。也就你这个傻子,被他骗了四年。"
"是啊,我真傻。"
我看着杯子里乳白色的液体,思绪飘远。
其实,早有端倪的,不是吗?
三个月前,我们一起去城郊的度假村。
那天晚上下了暴雨,停电了。
我从小怕黑,缩在沙发上发抖。
盛星挽拿着唯一的手电筒,说要去配电室看看。
我拉着她的衣角,求她别走。
她却不耐烦地拂开我的手。
"景寻还在隔壁栋,他有夜盲症,一个人肯定吓坏了,我得去把他接过来。"
我看着她毫不犹豫地冲进雨里。
那个晚上,我一个人在漆黑的屋子里缩了整整三个小时。
直到雨停了,她才带着披着她外套的闻景寻回来。
看到我蹲在墙角,她只说了一句:"你这不是没事吗?景寻刚才差点摔下台阶。"
从那时候起,我就该醒了。
"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?"江肆的话把我拉回现实。
"我已经提了分手,但她以为我在赌气。"
我拿出手机,点开租房软件。
"我准备先找个房子搬出去。"
江肆一把按住我的手机。
"搬什么搬?那房子首付虽然是她出的,但这三年的房贷你可没少还。要走也是让她滚。"
"我不想为了这些东西再跟她纠缠了。"
我抽回手,语气平静得连我自己都惊讶。
"江肆,我嫌脏。"
江肆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,叹了口气。
"行,只要你开心,怎么都行。房子我帮你找,你这几天先住我那去。"
"不用,房子我已经看好了,明天去签合同。"
下午回到公寓,屋子里空无一人。
盛星挽大概是陪闻景寻去逛街了。
我走进卧室,从柜底拖出我的行李箱。
其实我的东西并不多。
这三年来,我的衣柜里塞满了闻景寻推荐我买的衣服。
那些颜色张扬、剪裁修身的衬衫,根本不是我的风格。
每次我穿着它们觉得别扭时,盛星挽都会用一种极其赞赏的眼光看着我。
"这样穿多好看,景寻的眼光就是好,你以后多听他的。"
我现在明白了。
她不是觉得我穿好看。
她是觉得,这些衣服如果穿在闻景寻身上,一定会更好看。
我把那些不属于我的衣服全部拿出来,扔进了垃圾袋。
只带走了一些我原本的旧衣服和几本书。
收拾到书桌的时候,我看到了一个没拆封的快递盒。
收件人是盛星挽,但电话留的是闻景寻的。
盒子没有封严实,边缘裂开了一道口子。
我本无意窥探,但里面露出的一角墨绿色丝绒盒子却刺痛了我的眼睛。
那是一枚高定限量版的珠宝胸针。
上个月,盛星挽升职。
闻景寻告诉我,她一直很想要某高定品牌的一款限量版胸针。
我跑了三家门店,找了无数代购,都没买到。
闻景寻当时安慰我说:"没关系,心意到了就行,星挽不会怪你的。"
原来,不是买不到。
是他早就托人订好了,直接寄到了盛星挽手里。
他让我去当那个买不到礼物的笨蛋,来衬托他的无所不能和神通广大。
门锁转动的声音响起。
盛星挽提着几个购物袋走进来,心情似乎不错。
看到我站在书桌旁,她愣了一下,随即目光落在我脚边的几个大垃圾袋上。
"你收拾这么多东西干什么?要出差?"
"整理一下不穿的衣服。"我把那个快递盒推回原位。
她走过来,看了一眼那个盒子,眼神闪躲了一下,很快用身体挡住了。
"晚上孟晚棠的画展开幕酒会,你准备一下,跟我一起去。"
孟晚棠是她的大学同学,也是圈子里有名的青年画家。
以前这种场合,她很少带我去。
因为我不懂艺术,融不进她们的圈子。
"我不去。"我拒绝道。
"别闹了,晚棠特意嘱咐让我带家属。"
她从购物袋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纸盒,扔在床上。
"这是景寻刚才顺便帮你挑的西装,说很适合今晚的主题。你赶紧换上,别磨蹭。"
顺便帮我挑的。
我看着那个印着某快消品牌logo的纸盒。
盛星挽自己的礼服,是手工定制的。
她送给闻景寻的礼物,是百达翡丽的腕表。
而她给我买的出席重要晚宴的西装,是闻景寻"顺便"挑的快消打折款。
"我说了我不去。"我重复了一遍。
盛星挽的耐心瞬间耗尽。
"贺川柏,你到底有完没完?我为了哄你,专门去给你买了衣服,你还要甩脸色给谁看?"
她上前一步,用力攥住我的右手手腕。
"你今天去也得去,不去也得去!别让我朋友觉得我连个男人都管教不好。"
她抓的地方,正好是我三天前被倒塌的书架划伤、刚缝完针的位置。
剧烈的疼痛瞬间顺着神经蔓延开来。
我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,额头上渗出冷汗。
"放手......疼。"
她不仅没松手,反而更加用力地捏紧。
"疼?你装什么装?以前让你搬那么多快递上楼你怎么不喊疼?"
"盛星挽!我手腕有伤!"我咬着牙,声音打颤。
她愣了一下,这才低下头。
隔着薄薄的长袖衬衫,殷红的血迹已经渗透出来,晕染成一块硬币大小的红斑。
她猛地松开手,眼神有一瞬间的慌乱。
"你......你手怎么弄的?"
我捂着手腕,看着这个我爱了四年的女人。
三天前,书架倒下来的那一刻,她明明在场。
但她眼里只有被灰尘呛得咳嗽的闻景寻。
她根本没看到被铁钉划开皮肉的我。
"不小心划的。"
我转过身,从抽屉里拿出备用的纱布。
"我去换衣服。"
我妥协了。
不是因为怕她。
而是因为,我突然很想看看。
今晚的这场酒会上,闻景寻还会给我准备什么惊喜。